項目名稱 | 萬安縣龍華砂石有限公司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整改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578萬安縣龍華砂石有限公司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為開采多年的建筑用砂巖礦,屬私營企業(yè)。萬安縣龍華砂石有限公司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位于位于吉安市萬安縣城113°方位,直線距離24km處,行政區(qū)劃屬于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礦區(qū)位置地理坐標:東經115°00′06″~115°00′13″,北緯26°22′20″~26°22′26″。礦區(qū)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5°00′10″,北緯26°22′23″。2019年11月,礦山委托湖南聯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萬安縣龍華砂石有限公司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露天開采整改方案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并于2020年3月17日通過吉安市豐安科技有限公司組織的評審,2020年4月28日,由吉安市應急管理局下達了《關于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露天開采整改方案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批復》(吉市應急字[2020]30號)。 礦山于2019年7月1日,辦理了采礦許可證延續(xù),證號:C3608282014027130132959,**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 根據礦體賦存條件等因素,礦山采用山坡露天、自上而下的開采方式進行開采。 礦山生產規(guī)模為5萬m3/年,服務年限為3.5年。 根據設計基建工程安排,基建臺階設置在礦山采場+285m-+250m標高處?;üこ塘恐饕▌冸x、開拓運輸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 礦山于2021年3月完成了本礦的基建工程量,采場內形成+290m、+280m、+270m、260m、+250m臺階,其中290m臺階是業(yè)主施工+280m臺階后,局部土層垮塌,為消除安全隱患,修整而成的臺階。 礦山開拓運輸公路已通達采場鏟裝平臺,采場內已形成+290m、+280m、+270m、260m、+250m臺階臺階,其中+290m、+280m、+270m為剝離平臺,臺階寬4-6m,高約8-10m,坡面角約為48-65°,+290m臺階是業(yè)主施工+280m臺階后,局部土層垮塌,為消除安全隱患,修整而成的臺階;+260m平臺為鑿巖平臺,寬15-18m,高約10m,坡面角約為63°,+250m為鏟裝平臺,該平臺寬約30米,長約35m,高約10米,坡面角約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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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聯系人 | 賴振龍 | 聯系電話 | 13766231668 | ||
項目組長 | 施祖遠 | 技術人員 | —— | ||
報告編制人 | 施祖遠 | 報告審核人 | 李樂農 | ||
技術負責人 | 浦鵬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赟 | 參與評價安全評價師 | 吳至軍、曾杰 | ||
現場工作人員 | 施祖遠、曾杰 | ||||
主要任務 | 現場收集企業(yè)基本信息,對企業(yè)周邊環(huán)境及裝置配套安全設施、安全生產管理、應急管理、前置條件等進行了實地檢查,采集現場影像資料。通過對企業(yè)周邊環(huán)境、總圖運輸、工藝技術、原材料、裝置裝備、設施及電氣、消防設施、應急設施、公用動力配套的安全狀況進行勘察,辨識項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風險程度評價,法規(guī)標準符合性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對該建設項目安全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范等進行了判定,得出風險評價結論。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1.1.16、2.2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2.23 | ||
其它 | 建設項目(整改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爆破傷害、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火災、坍塌、中毒和窒息、淹溺等危險因素;粉塵、噪聲與振動等有害因素;雷擊危險、地震危險、不良地質危險、山體滑坡和泥石流危險等自然危險因素。屬危險、有害因素較多的建設項目。采礦作業(yè)中爆破、坍塌、高處墜落、運輸過程中的**傷害,觸電等傷害為顯著危險,需要做好防范措施,為今后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 建設項目(整改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在今后生產過程只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預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其建設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1、該項目能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建設,在建設施工及試生產運行中安全設施和措施整體**。 2、該建設項目現有安全設施在試生產運行期間正常**,系統(tǒng)安全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合格**。 3、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營業(yè)執(zhí)照、采礦許可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書齊全**。 結論:該建設項目(整改工程)自進行礦山基建施工、試生產運行以來,能夠按照露天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對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安全技術問題進行了整改,符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已建項目的安全設施總體運行**、技術措施得當;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健全,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能在生產過程中得到**遵守和實施,試生產運行以來,安全設施運行正常,對照《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查找萬安縣寶山鄉(xiāng)石龍采石場整改工程竣工驗收項目中,否決項的檢查結論均為“符合”且驗收檢查項總數中檢查結論為“不符合”的項少于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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