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泰和縣萬合鎮(zhèn)馬鞍山新型建材廠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泰和縣萬合鎮(zhèn)馬鞍山新型建材廠位于泰和縣縣城60°方位直距約21km處,行政區(qū)劃屬泰和縣萬合鎮(zhèn)。礦區(qū)地理坐標:東經115°03′12″~115°03′24″,北緯26°54′,55″~26°55′06,面積0.0485km2。礦區(qū)中心位置地理坐標:東經115°03′18″,北緯26°55′0.5″。礦區(qū)有500米簡易公路和萬合鎮(zhèn)公路相連,交通便利。 2019年7月10日泰和縣國自然資源局《泰和縣萬合鎮(zhèn)馬鞍山新型建材廠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2019年9月由吉安市小型礦山開發(fā)利用設計所編制了《泰和縣萬合鎮(zhèn)馬鞍山新型建材廠礦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 | ||||
委托單位聯系人 | 肖成洲 | 聯系電話 | 13697966356 | ||
項目組長 | 曾杰 | 技術專家 | — | ||
報告編制人 | 曾杰 | 報告審核人 | 李樂農 | ||
技術負責人 | 浦鵬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 赟 | 參與評價安全評價師 | 劉赟、卓登榮 | ||
現場工作人員 | 曾杰 、卓登榮 | ||||
主要任務 | 對該礦進行了現場勘察,收集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礦山設計資料、安全技術與管理資料和礦山現狀資料,針對礦山生產運行過程中安全設施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對其安全設施建設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在此基礎上編制本預評價報告。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1.5.19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1.5.25 | ||
其它 | 1、該評價項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容器爆炸、滑坡和泥石流、**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火災、坍塌、中毒和窒息、淹溺。 2、該評價項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塵、噪聲與振動、不良作業(yè)環(huán)境,如高溫、雷擊對礦山人員的傷害和其他不利的環(huán)境因素等。 3、該評價項目為頁巖露天開采礦山,無瓦斯和自燃發(fā)火危險,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類型。該礦山無瓦斯和自燃發(fā)火危險。該礦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藥劑進行原礦深度加工,礦山開采不使用使用民爆物品,本建設項目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上述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本報告第六章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該露天開采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 ||||